(原标题:渤海银行发行150亿元资本工具获批!)
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其同意渤海银行发行15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
批复显示,渤海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该行还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工商信息显示,渤海银行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177.6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锦虹,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且分别持股20.34%、16.26%及11.12%。
据柒财经不完全统计,2023年底(11月)至今,已经有包括兴业银行、桂林银行、长安银行等在内的16家银行陆续发行资本工具。
具体而言,1月9日,监管同意桂林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90亿元;1月2日,保定银行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20亿元获批。
去年12月,监管批准柳州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长安银行发行资本工具金额为不超过50亿元;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工具额度为不超过80亿元。
更早的11月份,齐鲁银行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为20亿元;中信银行则不超过1200亿元;兴业银行发行不超过1300亿元的资本工具;苏州银行则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为二级资本债券。
此外,同年11月,恒丰银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肥东农商行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资本工具;苏州银行则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资本工具,品种也为二级资本债券;招商银行发行不超过1070亿元的资本工具;烟台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15亿元;绵阳市商业银行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
对于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计划,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有所增加,发债有助于提升资本实力。此外,目前债券市场利率下行,商业银行发债利率相对较低,也能使银行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