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被罚款2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因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被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
据公告内容,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漳州市龙文同泰医院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罚,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