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云昂经贸有限公司被罚款3.1万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6日消息,哈尔滨云昂经贸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3.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哈尔滨云昂经贸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59号的精品超市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该超市已配备灭火器,数量及型号均符合要求,举报情况不属实。但在核查中还发现,超市楼梯间内正压送风系统自垂百叶风口缺失,卫生间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数值为0,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调查,该违法行为属一般情形。
哈尔滨云昂经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云昂经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