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丹洛甫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款504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丹洛甫家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床头柜,被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罚款504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项目与“有害物质限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铬”项目不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床头柜,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及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佛山市顺德区丹洛甫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处罚结果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涉案违法生产销售的床头柜1个(型号:11#,备样);二、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整(¥1800);罚款5000零40元整 (¥504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