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映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佛山市映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3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映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构成了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一般处罚:处罚款3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