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误导性陈述被监管 相关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4-23 19:1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万丰奥威误导性陈述被监管 相关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凭借在互动易平台“擦边”特斯拉,万丰奥威(002085)股价连续上涨,被监管警示后股价又跌停。对此情况,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相关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4月18日晚间,万丰奥威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和特斯拉组建eVTOL的公司,进展如何”的提问时,称“与合作方已共同组建项目团队,联动国内国外技术、运营、管理团队商讨商业计划、投资方案等,重要进展情况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被媒体转载报道。

受此消息影响,4月19日开盘后,万丰奥威股价涨停,此前公司已连续3个交易日上涨。

4月19日晚间,万丰奥威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称,与战略合作方共同在eVTOL领域成立合资公司的合作方为全球某知名汽车主机厂在中国设立的总公司,基于商业保密尚不能披露其名称。公司会根据合作重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关注到此事后,随即对万丰奥威下发监管函。深交所认定,万丰奥威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万丰奥威董事会秘书李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浙江证监局也对万丰奥威下发警示函,万丰奥威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万丰奥威董事会秘书李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万丰奥威、李亚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此,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24年4月19日当日买入且持有万丰奥威,无论在2024年4月2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丰奥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