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围标串标,被罚12850元)
4月2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江西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围标串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石城县财政局决定,对江西吉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罚款128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