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兴县新城镇新铃电动车行被罚款12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新兴县新城镇新铃电动车行因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被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电动三轮车3台。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该车行在2024年3月1日采购了两种品牌(小豆丁和小宠物)的电动三轮车,并将其对外销售。虽然这些车辆的合格证书标称本产品通过了国家CCC认证并符合相关企业标准的要求,但合格证书上并未标明详细的生产厂名、厂址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的编号。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这两种品牌电动三轮车的有效合格证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
新兴县新城镇新铃电动车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构成了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规行为。因此被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车辆品牌/车辆名称为小豆丁和小宠物的电动三轮车3台并罚款12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