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河南证监局对莲花健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厚文、李斌、曹家胜、于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来源:金融界 作者:营销君 2024-04-30 20:03: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河南证监局对莲花健康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厚文、李斌、曹家胜、于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将2,134万元用作对下属子公司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款且未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李厚文、总经理李斌、时任总经理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曹家胜、财务总监于腾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李厚文、李斌、曹家胜、于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营销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莲花控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