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视频|报备即担责!事关IPO,交易所再发新规范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视频|报备即担责!事关IPO,交易所再发新规范)

日前,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4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试行)》。

这是交易所首次出台针对投价报告的规范性文件,新规范具有多项看点:

看点1: 明确“报备即担责”,这一表述是针对投行“申报即担责”要求的延伸。

看点2: 对潜在“高价超募”加强关注。

看点3: 发行人未来业绩分析与预测,不得简单引用招股意向书业绩预计或者盈利预测报告,而是要保持客观中立。

看点4: 重点关注盈利预测,如果投价报告预测的业绩与企业实际业绩偏差过大,交易所将视情况对撰写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工作措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部分视频画面素材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