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被罚款0.8万元)
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因厂房内走道过长,未设置机械排烟。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被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8日,消防监督员对赣州市建兴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江花园二分公司(千人产业园)(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贡区武当路1号,法定代表人:石平华)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的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医疗器械产业园10#厂房,法人代表:闫兴5)厂房内走道过长,未设置机械排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消防安全规定违规行为。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被给予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