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刘彦鑫获批任职资格)
2024年5月6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的消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刘彦鑫已被核准,可以任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自贸区分行的行长。该任职资格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分局报告。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决定将失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