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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大会达成3项新成果 中国已与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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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AEO大会达成3项新成果 中国已与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欧雪 深圳报道

5月8日至5月10日,由世界海关组织主办,海关总署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六届全球“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大会正在深圳如火如荼进行。

记者了解到,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得海关给予的优惠便利措施。

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伊恩·桑德斯在大会上表示,中国是世界海关组织的重要成员,双方长期以来保持着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海关此次承办全球AEO大会是对世界海关组织新的贡献。

在大会期间,记者获悉,AEO国际互认合作迎来新进展,我国有3项新成果顺利达成。

达成3项新成果

具体来看,首先,海关总署与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布隆迪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

记者了解到,中布(隆迪)AEO互认安排是中国海关在非洲地区继乌干达和南非之后,签署的第三个AEO互认安排。

布隆迪共和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是我国在非洲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布互认安排签署后,两国AEO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服务、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4项便利措施。

目前,与我国签署AEO互认安排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6个。

同时,海关总署与冰岛税务与海关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冰岛税务与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冰岛税务与海关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

可以说,中冰(岛)AEO互认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中冰海关合作迈上了新台阶。

中国作为冰岛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中冰互认安排的签署将积极推动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两国AEO企业可以享受到较低的进口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4项便利措施。

此外,海关总署还与澳门海关签署《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与澳门海关AEO企业数据自动交换的合作备忘录》

此前,海关总署已于2023年2月7日与澳门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并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将提升内地与澳门AEO企业数据交换的智能化水平,保障数据交换的效率和安全性,助力AEO企业及时享惠。

中国已与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

在开幕当日,记者获悉,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会见世界海关组织理事会主席、南非税务署署长爱德华、尼日利亚海关署署长巴沙尔·阿德尼依、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桑德斯,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会见匈牙利海关署署长彼得·巴凯、香港海关关长何珮珊、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广东分署主任李魁文会见澳大利亚边境执法署副署长蒂姆·菲茨杰拉德、新西兰海关署副署长理查德·巴奇。

王令浚表示,中国海关愿同各方持续深化AEO互认合作,发挥AEO制度优势,秉持互相尊重、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理念,共同促进AEO制度创新发展,携手推动包容、可持续的全球贸易行稳致远。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新西兰等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4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同时,中国海关还创新拓展AEO国际合作模式,对蒙古、土库曼斯坦等国家开展AEO能力援助,与欧盟、中国香港实现AEO互认数据自动交换,助力各国产品更加方便快捷进入中国市场。

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AEO企业为5882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0.96%,占进出口总额的36.30%,海关对AEO企业便利措施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会上获悉,以承办此次大会为契机,中国海关再次向AEO企业增加17项便利措施,涉及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化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等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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