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举办线缆行业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 推动线缆品牌发展)
5月8日,为切实推动线缆行业的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电线电缆品牌的引领作用,在第八个“中国品牌日”到来之际,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举办线缆产品质量问题典型案例专题分析研讨会,推动线缆行业高质量发展。
现场以一起电线电缆产品质量问题的典型案例——广东珠江线缆有限公司制售伪劣产品案为切入点展开研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粤01刑终665号显示,广东线缆公司赵某钦、赵某胜、闵某军以不合格电线电缆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中,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3人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赵某钦、赵某胜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闵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外,赵某良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扣押在案的伪劣电缆已被没收、销毁。
品牌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支撑,商标保护是品牌的法律载体和主要表现形式。湖南天地人(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舟对上述典型案例的事发缘由、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进行了介绍和剖析。
刘舟表示,制售劣质线缆产品面临的其他可能的刑事风险包括三类:一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劣质线缆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刑法规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二是诈骗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质线缆时故意隐瞒产品质量,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涉嫌触犯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处以无期徒刑;三是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劣质线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涉及触犯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
结合“珠江”“南洋”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何俊对线缆企业的品牌保护给出了两点建议: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在与世界接轨,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企业对线缆品牌维权要有信心,及时尽早发现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线缆品牌维权要讲究方法和策略,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寻求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支持、律师事务所司法诉讼等手段,维权企业合法权益。
电线电缆行业专家、新闻媒体记者和企业代表参加研讨。原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孙兆渭、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原副院长黄海坤、《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运营总裁王黎明、凤凰网深圳商务总监鲁俊平以及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缆有限公司等10余家电线电缆企业代表,分别从线缆行业发展、企业经营、用户和消费者维权的角度,表达了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建设、打击假冒伪劣线缆产品的看法和建议。“行业协会牵头组建线缆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律师团队、企业自身主动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提升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有必要,加强线缆企业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和专题研讨,推动线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线缆产品质量的形势有所好转,但傍名牌、商标和企业字号侵权、制假售假等现象时有发生。他们呼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媒体、消费者等多元主体要齐心协力,强化质量监督社会共治格局,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共治合力,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助推器”作用,共同推动电线电缆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