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疏忽还是“故意”?连续三年关联交易有误 中电环保被证监局、深交所“联手”处罚)
一家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却在连续三年的财报中被遗漏,这究竟是上市公司的疏忽还是“故意”为之?
5月10日晚,中电环保(300172)发布“关于公司年度报告存在错漏的更正公告”称,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数据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该更正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和利润表等相关科目,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当晚,江苏证监局对中电环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董事长王政福、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深交所在当晚也对中电环保下发了监管函。
被“遗忘”的关联交易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调查,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和南京扬子江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研究院”)为中电环保的联营企业。
2021年至2023年,中电环保与扬子江环境、扬子江研究院发生关联交易,但在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对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关联方应收款金额披露存在错误或遗漏。
中电环保2021年年报显示,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应收项目”中,原本的关联方只有合肥合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合意”),实际上在当年“应收项目”中应该还有扬子江环境和扬子江研究院,对应的应收账款分别为823.58万元和52.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