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易日盛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董秘管哲未尽责成主要责任人)
金融界5月16日消息 2024年4月30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存在问题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随后,东易日盛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哲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东易日盛在年报中存在财务报表附注内容错误与遗漏,以及审计意见类型披露不准确、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召开时间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质量亟待提高,诚信建设任重道远
作为上市公司,东易日盛理应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确保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然而,频频出现在年度报告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中的错漏,反映出公司内控和合规意识的薄弱,亟需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关乎公司治理水平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披露质量,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合规培训,已成为东易日盛迫在眉睫的任务。作为中国家装行业的领军企业,东易日盛理应以此为戒,着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树立行业标杆,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贡献力量。
董秘履责不力,监管措施彰显监管严格
在东易日盛本次信披违规事件中,董事会秘书管哲因未能勤勉尽责,成为负有主要责任的违规当事人。这一事实警示各上市公司董秘,必须时刻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准绳,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出现问题时及时提示风险。北京证监局此次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凸显了监管部门从严监管、依法监管的坚定决心。这一监管措施的及时出台,将有力推动公司完善治理、夯实合规基础,加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信披质量,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
东易日盛及董秘此次因年报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给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在日益严格的监管形势下,上市公司应以此为鉴,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全体董监高也应加强学习,提升履职尽责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只有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好的生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探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