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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深圳中院对集资参与人统一退赔,首次退赔款金额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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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深圳中院对集资参与人统一退赔,首次退赔款金额4.3亿元)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庞成  广州报道

5月20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2月5日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集团)主要负责人彭铁、彭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粤03执279号。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此次退赔对象为随案移送执行退赔人员清单认定的集资参与人。退赔原则为统一退赔,退赔比例按照“个人待退赔金额与全案待退赔总金额比值”确定。退赔款来源为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内款项及各类不动产、股权、股票、车辆、其它动产的变价款。退赔方式为银行转账,以待退赔集资参与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I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 “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信息采集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24年7月15日截止。

上述公告还透露,将于2024年7月16日起进行首次退赔款发放,发放金额为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4.3亿元。后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执行进度继续开展退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15时至17时和7月10日15时至17时,两次集中接待集资参与人,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系全国重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件。2023年11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集团)主要负责人彭铁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7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彭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钢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彭铁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间,彭铁成立小牛集团后与彭钢等人通过旗下子公司的“小牛在线”“小牛钱罐子”P2P平台,以及子公司“小牛投资”“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以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131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本金未偿还。其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集团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今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系全国重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社会影响大,具有重要警示意义。案件投资人多达131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千亿元,案情复杂、证据众多、法律适用难。在“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发挥刑事审判作用,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经济损失,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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