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悦琳集合百货零售店被罚款2000元)
金融界2024年6月7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悦琳集合百货零售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给予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警告,并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VUIVE”坚果1盒)。
根据公告内容,该店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产品包装上未贴有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8的规定,并且该店铺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悦琳集合百货零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因此被责令立即改正,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警告,并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VUIVE”坚果1盒)。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