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鸭山世邦鼎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45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双鸭山世邦鼎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员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位负责管理的居民楼门厅内,且拒不改正,被双鸭山市尖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罚款4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13日,双鸭山市尖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滕达、吴奕含在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防专项实施方案的法定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双鸭山世邦鼎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杨守英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双鸭山市尖山区福悦湾小区9栋3单元一层公共门厅内,该公司收到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后仍拒不改正。
双鸭山世邦鼎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消防安全设施和通道的违规行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双鸭山市尖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双鸭山世邦鼎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4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