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161000元)
6月19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海南省财政厅决定,对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对当事人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3,22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61,000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
企业名称: | 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881MA5NTTXX4M | |
企业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火烧垌市政服务中心后面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
处罚结果: | 对当事人桂平市宏信船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3,22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61,000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公布日期: | 2024-06-19 20:21 | |
处罚日期: | 2024-06-19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5-06-19 | |
执法单位: | 海南省财政厅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