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监管处罚

来源:金融界 作者:小盈 2024-06-28 16:17: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监管处罚)

6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杉杉股份被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违规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披露

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通过采购预付款和工程预付款等方式,从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计占用杉杉股份资金达17.88亿元。尽管杉杉控股已在2023年年报出具前归还所有占用资金及利息,但杉杉股份未能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这些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

违规二:关联交易未审议及披露

杉杉股份在2023年1月和4月分别向关联方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5亿元和0.7亿元,以及在2024年1月向上海君盛通达置业有限公司支付6亿元,均构成关联交易。然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这些交易,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规则。

监管措施

宁波监管局根据《证券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对杉杉股份及其董事长郑驹、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凤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出具警示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杉杉股份的回应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局的决定,将尽快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小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杉杉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