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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被罚款3000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7-07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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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因“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被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罚款人民币3000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被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成)文综罚字﹝2024﹞YJ02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7-03。

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分社违反了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妥善保管旅游相关文件的违规行为。文章发布时间为2024-07-03 00:00:00,来源于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成)文综罚字﹝2024﹞YJ0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03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旅游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100MB150258XU

数据来源单位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100MB150258XU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MA69XMCG3X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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