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说说我对直播电商观点)
说说我对直播电商观点。
我先抛出我的大观点,直播电商需要通过行业制度进行一定限制和管理。不然直播电商容易流量寡头化,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财富分配过度集中,而利益享受者并没有创造独特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也没有提升社会整体效率。而众多中小商家却因为直播电商的寡头垄断而受损。
当初电商平台的兴起是大大提升了流通效率,减少流通环节,虽然影响实体店铺,但是也产生大量网商。让消费者更高效更实惠的享受到了商品。是社会的进步,是商品流通渠道的一大改革。电商平台也基本上都是公众上市公司,其成长可以和广大股东共享。
而直播电商,本身没有提高效率。其经营成本是大于货架电商的,增加了直播环节的利益分配。其部分商品低价本质上是压榨了商家。所以没有效率提升,反而是增加流通环节。其快速发展是伴随视频行业发展兴起。发展快和好的原因有部分头部主播的拿到的低价,直播间创造的情绪价值,伴随高退货率的冲动消费等各因素。
而且主播电商主要依靠都是主播个人流量为主,容易造成财富过度集中,在数万数十万人的价值链中一人赚取了多数利润,而其并没有创造核心价值,提升效率。这分配方式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个人认为直播电商需要行业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管理,通过限流限时限总额等手段进行直播电商管理,让流量分配更加分散,不产生垄断集中。也可以参考海外一些国家对直播电商的限制管理。
我以上观点的核心价值观是,是不是提升社会效率,是不是财富分配合理公平。一般公平和效率需要平衡。然直播电商寡头化在我看来即不公平,也没提升效率。故由此一文。我不反对存在,但是我认为需要进行业限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