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千万罚单!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一分行因“十四宗罪”被罚)
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等共“十四宗罪”,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收到1085万元罚单。
具体而言,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监测经营性物业贷款使用情况;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存贷挂钩;个人贷款业务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承兑保证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被罚。
同时,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锦锋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此外,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王宏、时任上海银行宁波分行信贷业务岗客户经理潘立均被警告。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旗下分行本月内的首张罚单。7月3月,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为无实际生产经营异地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被罚165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成立于1987年6月,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由地方城市信用社改建为商业银行,注册资本4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金子军,由伊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2家单位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