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数值”引发误解!互金协会发布贷款网络营销合规倡议)
近年来,大量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提升了信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但是在客户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7月11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的倡议》(下称《倡议》),以促进贷款网络营销活动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针对在校大学生等精准营销
《倡议》提到,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践行负责任金融的理念,将各类贷款产品推介给适当的借款人,不得针对在校大学生、老年人等资信脆弱人群实施精准营销。
实际上,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2023年11月,据衡阳新闻网,一名在校大学生举报称,2023年10月中旬,其在微信平台上看到了一家公司关于python学习小广告,随后该生被诱导报名了分期贷款十二期、价值6780元的培训班。
可后面,该公司承诺的学后可高薪就业等属虚假宣传,上述大学生陷入要求机构退学退课退费的纠纷。
同年10月,央广网发文《警惕金融诈骗新套路》,其中提到,非法校园贷款的主要目标人群是社会经验不够的在校学生。
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会打着专业培训、兼职实习介绍、就业推荐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针对非法校园贷和连环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姜以明说,消费者特别是大学生群体要合理安排生活支出,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不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
同时,大学生如有借款需求,可区分两种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普通借款需求可通过正规渠道直接向银行咨询。
在无力偿还贷款时,一定不要听信以贷还贷说辞,避免陷入利滚利、连环贷的骗局中。如果不幸遭遇了诈骗,一定要保持理智,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向学校、家长以及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营销内容应当以清晰、醒目方式进行
《倡议》还提到,贷款网络营销内容应当准确、通俗,并以清晰、醒目方式进行展示,不得刻意隐瞒或有重大遗漏。
且《倡议》中明确,贷款网络营销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二)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三)以低门槛、低利率、高额度等进行诱导宣传;(四)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贷款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以贷款合同条款为准,应当包含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鼓励以上下区间的形式展示贷款实际年利率区间,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数值”等表述引发客户误解。
去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分局就通报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团伙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专门诱骗信用记录不良人群来公司贷款,从中收取高昂的中间服务费。
这些骗子往往通过电话、短信等营销渠道广撒网,以低利率、可帮助逾期用户办理贷款为噱头。而实际上,往往无法按照承诺放款,让用户遭受资金损失。
《倡议》还呼吁,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义务,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提醒消费者在签署贷款合同前认真、仔细阅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风险提示、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应以准确、通俗、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应采取措施在借款人阅读完合同全部条款后才能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