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解购药难题!医保局力推集采药品进药店,一场医药零售业的革新与机遇)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简称“集采”),作为近年来中国医保改革的重要举措,正逐步改变着医药零售行业的面貌。7月1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文称,7月4日-5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贵州、广西调研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实地考察基层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了解集采药品进基层、进药店和集采结算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施子海强调,要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积极鼓励引导集采药品进药店,创新探索药店参加集采的有效方式,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让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多地试点:成效显著,经验可鉴
集采药品,即医保部门通过与药企谈判,采取"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方式,为群众争取到价格更为优惠的药品。近年来,在国家医保局的大力推动下,集采药品已逐步走进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极大地方便了患者的用药。
以山西晋城为例,自去年10月开始试点以来,多数药店已上架30种集采药品,且第二批药品的引进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年末药店集采药品品种可达到50个。有市民表示,“之前买药还得去医院挂号排队,现在好了,家门口的药房就能开药,价格便宜还能刷医保,太好了!”
同样,安徽灵璧县和江西萍乡市也积极推动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灵璧县首批“集采药店”优先配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集采药品,自开展以来,平均在售集采品种50余个,惠及群众2540余人次;萍乡市则在去年3月全省率先试点推行“集采药品进药店”,全市已有73家集采惠民药店,每个药店集采药品配备数量达到100个品种左右,基本满足群众日常用药需求。
制度保障:约束与激励并重
为确保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医保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药店集采药品的配备销售进行约束和激励。山西晋城医保局表示,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设立集采药专柜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6月,新疆自治区则启动了“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仪式,对首批136家药店提出了严格的配置要求,并纳入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进行全面监管。
6月12日,云南石屏县医保局发文,已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惠民工程,确定了13家定点药店。据悉,店内设置集采药品专柜,摆放阿卡波糖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厄贝沙坦片、胰岛素等多种降压、降糖常用药,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以奥氮平片(10mg*7片)为例,集采前价格为127.60元,集采后价格为20.85元,价格相差106.75元。
此外,各地还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等方式,提高药店参与集采的积极性。例如,山东威海市医保局聚焦“药店药价高”“集采药品购买难”等堵点难点问题,市医保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和集采全流程监测分析制度,引导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议价控制成本,并每季度面向医疗机构发布集采监测分析报告。目前,已有18家大型医药零售企业开通网采账号(所属1100多家零售药店统一通过总部账户采购),年采购金额占全部零售药店的比例超过50%。同时,各地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发布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公示和集采导航图,方便患者查询和购买集采药品。
医药零售巨头:积极响应,共谋发展
随着集采药品进药店政策的不断推进,医药零售巨头也纷纷表示将密切关注这一动向。2021年来,大参林、益丰药房、一心堂等企业在年报中均提到将积极参与全国集采,通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对于药店而言,参与集采不仅是响应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通过集采药品的引入和销售,药店可以吸引更多患者前来购药,提高客流量和销售额;同时,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等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
可以预见,在带量采购常态化的背景下,集采药品必将成为药店竞相布局的重要领域。集采药品品种的不断扩充,以及药店积极参与和规范经营,将推动药品零售市场的转型升级,也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药事服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郝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