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菲立(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5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索菲立(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被漳州市长泰区应急管理局处人民币5万5仟元($5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索菲立(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款第四项的规定,未能有效管理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漳州市长泰区应急管理局据此决定对其进行处罚,以有效遏制安全隐患可能带来的风险。
索菲立(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款第四项,构成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索菲立(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人民币5万5仟元($55000元)的罚款,旨在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