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因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人员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相关服务,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罚款0.2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05日12时25分,驾驶员驾驶京B23929号白色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甲99号,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马立明驾驶京B23929车由北京市大兴机场载21名乘客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恭王府,乘客均为精诚自联成都环球国旅成华第九分社组织的旅游团。本次运营是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为精诚自联成都环球国旅成华第九分社提供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上述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市际包车客运。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市际包车客运。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上述旅行社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本次运营制作了《电子行程单》。此次《电子行程单》显示的驾驶员姓名为陈全民。此次运营实际驾驶员姓名为马立明,与《电子行程单》记载不一致。综上,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的驾驶员姓名提供交通服务。
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xxxx违规行为。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任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