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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0 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7-26 14: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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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6 月 27 日,里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存在未对莫某芳、莫某英、蒋某平、张某、陈某育、陶某玉、杨某秀等 7 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记录的行为,被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27 日,里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麻石路东隅工业区 8 号之十的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对莫某芳、莫某英、蒋某平、张某、陈某育、陶某玉、杨某秀等 7 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记录的行为。

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构成了违规行为。给予人民币币 20000 元(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7PNAQ08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韩大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海)应急罚〔2024〕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违法事实2024年6月27日,里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麻石路东隅工业区8号之十的佛山市金鑫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铝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金鑫铝公司存在未对莫某芳、莫某英、蒋某平、张某、陈某育、陶某玉、杨某秀等7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记录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人民币币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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