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罚款 26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处罚款 26000 元。
据公告内容,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情况。
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罚款 26000 元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翠卫医罚﹝2024﹞12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22 | 处罚内容 | 警告、处罚款26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2.6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 处罚机关 |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1201MB19205974 |
| 数据来源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1201MB19205974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502345698141H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