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处罚款 26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处罚款 26000 元。
据公告内容,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情况。
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xxxx违规行为。宜宾正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被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进行处罚,被给予警告及处罚款 26000 元的处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