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四宗罪”,杉德支付一分公司被合计罚没446万元)
日前,据央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称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合计罚没446.64万元。
具体而言,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定共“四宗罪”,被罚款405.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1.04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王某刚(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经理)同样被罚5.6万元。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杉德支付及其分支机构首次被罚。去年12月份,杉德支付广西分公司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被罚款3万元。
更早的2021年12月,同样因存在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央行上海分行对杉德支付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4万元,并处以罚款886万元,合计罚没889.4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杉德支付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3.4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沈树康,由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成立,总部设于上海。
杉德支付主要产品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两种产品形态,以技术研发、客户服务、市场开发为主要经营范围,主要做预付卡产品的综合解决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杉德巍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后者持有前者股份47.96%。而这其中,有6000万元股权被质押给了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公开资料显示,杉德巍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由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投资公司)、强生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上海杉瑞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企业服务公司,注册资金16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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