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 0.03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337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59 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汶骆路 K2+575(双向)检查时发现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
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337元整的行政处罚。
主体名称 | 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路政罚﹝2024﹞151711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07-30 |
处罚内容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033700 |
没收违法所得 | 0.000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
处罚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违法事实 |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4日09时59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汶骆路K2+575(双向)检查时发现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稳赢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处罚机关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211736956697R |
数据来源单位 | 省交通运输厅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000002482277P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