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谱!挪用募集资金采购冰箱、净水器及绿植,均胜电子及董事长等人被通报批评)
违规划转募集资金、将募资用于非募集项目......,日前,均胜电子及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秘俞朝辉收上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被通报批评。
处分决定书显示,均胜电子及相关主体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违规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一般户。
均胜电子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智能汽车研究院”)因偿还往来款需要,于2023年11月1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中1.46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随后均胜电子在2023年11月及2024年3月25日将资金及利息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均胜电子上述事项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二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均胜电子存在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以及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来看,胜电子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以“用于基本户工资支付等”名义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一般户,再由一般户用于支付员工日常报销款、代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均胜百瑞自动驾驶研发有限公司(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均胜百瑞)员工工资、食堂管理费、采购冰箱、净水器以及绿植等非募投项目用途。
此外,在2022 年11月17日,公司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宁波均胜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将1.4亿元、6000万元转账至募投项目合作方上海浦澎,上海浦澎随后将上述2亿元全部转给公司子公司均胜百瑞,用于支付均胜百瑞向宁波沪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上海浦澎的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是,以自有资金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应支付的募集资金。
2023年10月,因产业园规划未获得政府审批同意,募投项目合作方北京联东金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东金园)拟变更与公司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的业务合作方式并支付相关款项,前述均胜电子子公司则计划终止原相关募投项目并收回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联东金园及其关联方未向均胜电子相关方全额退还募集资金相关款项。均胜电子以自有资金2.04亿元代垫募投项目合作方北京联东金园应支付的募集资金。其后,均胜电子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收到相关方退还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均胜电子及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上交所还要求均胜电子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