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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工程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10月14日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

来源:金融界 作者:AI小察 2024-08-25 18: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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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省交通工程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10月14日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于2024年10月14日将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812民初7155号】。

另据天眼查显示,江苏省交通工程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9月19日,江苏省交通工程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1102民初2437号。9月19日,江苏省交通工程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丹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1181民初7596号。9月13日,江苏省交通工程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苏0812民初7155号。

此外,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8月22日,被沭阳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1322执5582号,执行标的220888元。8月19日,被渑池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豫1221执1222号,执行标的272083元。8月12日,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0281执5431号,执行标的928697元。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省交通工程成立于1988年,位于镇江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江苏交工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建投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8.9971%、45.416%、5.5869%。企业注册资本65338.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5338.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王纪源,任职企业5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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