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金仁医药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00000元)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8月27日,四川金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鄂0105执恢559号】,执行标的2000000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金仁医药成立于2004年,位于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905.5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碧武,任职企业22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