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阳市皮肤病医院被罚款 19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阳市皮肤病医院因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被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 35 号的东阳市皮肤病医院 2024 年 04 月 10 日医务人员许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 87CFU/cm2,医务人员马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 18CFU/cm2,医务人员韦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 92CFU/cm2,医务人员吴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 370CFU/cm2,医务人员王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 29CFU/cm2,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医务人员卫生手表面菌落总数标准值(≤10CFU/cm2)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
东阳市皮肤病医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构成了东阳市皮肤病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违规行为。对东阳市皮肤病医院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 1900 元。
主体名称 | 东阳市皮肤病医院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卫传罚﹝2024﹞10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08-26 |
处罚内容 | 对东阳市皮肤病医院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9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190000 |
没收违法所得 | 0.000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阳市皮肤病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卫传罚〔2024〕101号 案件名称:东阳市皮肤病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被处罚人名称:东阳市皮肤病医院 法定代表人名称:楼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35号的东阳市皮肤病医院2024年04月10日医务人员许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87CFU/cm2,医务人员马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18CFU/cm2,医务人员韦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92CFU/cm2,医务人员吴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370CFU/cm2,医务人员王某某手表面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29CFU/cm2,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医务人员卫生手表面菌落总数标准值(≤10CFU/cm2)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9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账号:196*****1040000506,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9号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8月26日 |
处罚机关 |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783337028607C |
数据来源单位 | 省卫生健康委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000MB1691376Y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