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也迪律师说法:女子微信群抢红包涉赌会被罚吗?)
紫金财经9月4日消息 刘女士称去年被一个群主拉进了微信群玩红包,玩法是抢包人抢发包人发的红包,如果抢到的红包金额最后1位是发包人所钓的数字,那么抢包人就需要向发包人赔所发红包总额的1倍到1.6倍钱款,后刘女士因为参与赌博被罚款500元。
所谓赌博有多种形式,本质上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其主要目的是赢取得更多的金钱或物质价值。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该微信群有人组织、管理,且并非亲友之间的娱乐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红包的金额和发红包的频次都不低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赌博群,无论形式多么新颖,该微信群的组织、管理者均涉嫌赌博罪。
而在微信群里参与此种活动的人也当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刘女士被处罚的并不冤枉。
现在有一种流行的玩具销售方式叫“乌龟对对碰”。不同颜色的小乌龟玩具被包装成盲盒,消费者根据主播设置的“单次下单购买*只小乌龟”等规则消费。消费者购买后,可以确定一个“许愿色”。接着主播在直播间现场拆包,如果拆出的小乌龟颜色与“许愿色”一致,会多送消费者一包盲盒;如果拆出现相同颜色的乌龟,则意味着“对对碰”成功,同样多送一包,收走碰对成功的乌龟;拆包时并设置同种颜色“三连”等奖励规则,如果拆出的小乌龟符合规则,主播继续送盲盒,不断地拆,直至桌面上没有两只小乌龟颜色相同。所有拆出的小乌龟归消费者所有。同样是一次购买8只小乌龟,有的消费者靠“欧中”和“对对碰”得到28只,也有消费者运气欠佳,只得到12只,差距明显。
那么买家玩这种“乌龟对对碰”算赌博吗?
我认为是不算的。主要理由就是这些乌龟根本不具备价值或价值极低,即便是运气好,比如能得到28只,买家也没法因此获利,不可能实现赢取得超过购物本金的更多金钱或物质价值,所以不算赌博。(作者:费晨曦,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