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都昌县早霞批发部被罚款 573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都昌县早霞批发部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都昌县烟草专卖局罚款。
据公告内容,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都昌县早霞批发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违规行为。处以进货总额 5730 元 10%的罚款,罚款金额 573 元(大写:伍佰柒拾叁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都昌县早霞批发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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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都烟处﹝2024﹞第08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
违法事实: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以进货总额5730.00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573.00元(大写:伍佰柒拾叁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7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5 | ||||
处罚机关: | 都昌县烟草专卖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都昌县烟草专卖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81597402468 | ||||
信息更新时间: | 2024/09/06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