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公司热点|国中水务因信披违法拟被罚800万元 多位前高管担责)
9月6日晚间,国中水务(600187)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国中水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同时,国中水务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秘等分别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经查,国中水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国中水务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理财、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方式向关联方鹏欣集团、鹏欣建安、春冠物资、宜睿国际、鹏欣房地产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2018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1.5亿元,期末余额4亿元;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3.6亿元,期末余额7.6亿元;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亿元,期末余额7.93亿元。
国中水务既未及时披露,也未按照规定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3年4月,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其中,上海文盛出资11.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国中水务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
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在临时公告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才予以披露。
综合上述两项,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
(1)责令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3)对国中水务时任总裁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4)对国中水务时任董事长尹峻、鹏欣集团经营管理负责人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5)对国中水务时任董事会秘书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的罚款;
(6)对国中水务时任财务总监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7)对国中水务时任董事长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市政供水、污水处理、新型城镇分布式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绿色可持续能源以及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
业绩方面,8月30日,国中水务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49.47万元,同比下降2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万元,同比下降89.26%。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6日收盘,国中水务跌4.86%,报2.35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