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因违规被罚款70万元)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公告,对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王杰(时任政和泰隆村镇银行顺昌支行行长)处罚款人民币70万元。
南金监罚决字〔2024〕4号公告显示,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存在一、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一、对政和泰隆村镇银行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二、对王杰给予警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