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被罚款110万元)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公告,对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和华(时任建瓯农商银行行长)三、肖琳(时任建瓯农商银行董事)处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南金监罚决字〔2024〕6号公告显示,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一、通过发放个人贷款掩盖普惠卡资产质量二、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职三、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一、对建瓯农商银行合计处以110万元罚款二、对魏和华给予警告三、对肖琳给予警告。
除此之外,根据天眼查信息,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近两年涉及多项司法诉讼,案件类型涉及借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