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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二次使用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归林 2024-09-09 10: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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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二次使用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9月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4〕29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构建。新政策自即日起执行。

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得到提升。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30万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为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特别规定,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对应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此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积极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业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类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15%,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将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针对存量房市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与商业银行合作,计划适时开通存量房组合贷款业务。为防控贷款风险,存量房贷款将参照郑州市房屋历史成交数据进行价格评估。存量房贷款期限将遵循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50年,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的原则。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以贷定缴政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实现贷款还款与公积金缴存的有机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为符合条件的市民开通了“绿色通道”,简化“以旧换新”贷款办理流程。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绿色通道”享受即时受理服务,无需预约办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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