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不足一个月 又被曝欺骗投保人 富德生命人寿接连被罚)
来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的处罚消息,9月9日辽宁监管局对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21万人民币,违法违规事实:欺骗投保人。
同时,贾书魁(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欺骗投保人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然而就在上个月的23日,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刚刚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向其他机构支付不正当利益”,被重庆监管局罚款45万元,徐红永(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陈宏冠(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别被罚款10万和5万元。
根据历史信息显示,富德生命人寿年内还有多次被处罚经历:
1、2024年8月23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罚款6万元。
2、2024年8月1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材料,套取费用”罚款10万元。
3、2024年7月15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罚款21万元。
4、2024年7月9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因“未建立完整的代理人培训档案;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罚款10.5万元。
5、2024年6月1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因“一、财务数据不真实;二、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三、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罚款28万元。
6、2024年5月13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罚款10万元。
7、2024年5月6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罚款10万元。
8、2024年4月28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因“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罚款1万元。
9、2024年4月25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银管员佣金及提奖等列支不真实”罚款34万元。
10、2024年4月12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山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罚款7万元。
11、2024年4月3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公司因“对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不力”罚款1万元。
12、2024年1月30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罚款12万元。
13、2024年1月2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罚款6000元。
14、2024年1月24日,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罚款1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117.52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年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近年来,富德生命人寿以强大的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收获了行业内外诸多赞誉,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公司十二度入选“亚洲品牌500强”,并先后获得“亚洲十大公信力品牌”“亚洲寿险公司十强”“中国企业500强”“年度稳健经营机构”“年度客户服务典范奖”“年度卓越理赔服务保险公司”“年度寿险产品创新公司”“年度社会责任大奖”等诸多荣誉。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夕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