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遂宁农村商业银行会龙支行因违规被罚款30万元)
9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公告,对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龙支行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遂金监罚决字〔2024〕6号公告显示,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龙支行(简称“遂宁农村商业银行会龙支行”)存在存在收费服务质价不符的行为 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及有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