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公司热点|涉信披违规,兴民智通原控股股东青岛丰启收警示函)
兴民智通(002355)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丰启”)及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盛邦”)收到〔2024〕94号《关于对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2024〕93号《关于对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涉信披违规,公司两大股东被警示
其中,〔2024〕94号警示函显示,兴民智通于2023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显示,青岛丰启(原名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盛邦2020年5月28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2020年6月10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终止。相关协议到期后,青岛丰启拥有权益的兴民智通股份减少至6.45%。青岛丰启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决定对青岛丰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而〔2024〕93号警示函显示,在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间,四川盛邦所持3200万股兴民智通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卖出,减持股份占兴民智通总股本的5.16%。四川盛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兴民智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同时,兴民智通于2023年8月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0年6月23日至2023年8月1日,四川盛邦所持兴民智通股份比例由19.96%变动为13.83%,权益变动比例达6.13%。2023年8月1日,四川盛邦在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
此外,兴民智通相关公告显示,四川盛邦与?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28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2020年6月10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上述协议到期后,四川盛邦拥有权益的兴民智通股份发生变化,四川盛邦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对四川盛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兴民智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实控人已正式变更为高赫男。本次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系对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丰启以及股东四川盛邦的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据公司半年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四川盛邦对公司持股8.38%,青岛丰启对公司持股6.45%,为公司前两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民智通,原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12月,坐落于美丽富饶的港口城市—龙口市,是一家车轮生产经营企业和智能网联汽车硬件及数据服务企业。2010年2月9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钢制车轮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业绩方面,兴民智通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3.12%;归母净利润636.13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5925.4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3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42.14万元,同比增长1021.74%。
▌前实控人赵丰被罚150万元
8月10日,兴民智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的通知,其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于11月29日收到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在去年12月29日,赵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赵丰被称为“丰启系”的掌门人。
据该决定书,东方网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赵丰作为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赵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兴民智通实控人为高赫男。
据9月12日晚间兴民智通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发布《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并于9月1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至此,公司实控人已正式变更为高赫男。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兴民智通跌1.34%,报4.41元/股,总市值27.37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