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ST同洲一审判决需赔偿损失675.8万元,第一大股东股份被拍卖

来源:读创 2024-09-13 18:53: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原创】*ST同洲一审判决需赔偿损失675.8万元,第一大股东股份被拍卖)

9月13日晚间,*ST同洲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对涉及朱秀梅等114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准许投资者侯向东等4名投资者撤诉。

根据判决书,公司需向朱秀梅等114名投资者赔偿损失675.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25万元。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近期*ST同洲负面消息不断。8月26日晚间公司公告,深圳市中级法院将于9月26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股东第一大股东袁明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此次拍卖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时,公司仍然无法与袁明取得联系,公司生产经营如常。

9月9日,*ST同洲发布异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

同时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还面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639.79万元,同比减少50.08%,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69.8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

股价表现上,*ST同洲在前几日上演“地天板”,股价从跌停到涨停再到跌停,在9月3日触及“过山车”的高点2.61元/股。截至9月13日收盘,今日股价再跌2.14%,回落至1.83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同洲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