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偏关县大众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被罚款 10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偏关县大众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因气瓶充装记录中,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及充装检查人员和充装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被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0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8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偏关县大众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开展年度常规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气瓶充装记录中,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及充装检查人员和充装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D2.2第(4)、(5)项的规范要求:“(4)每个充装地址作业人员(充装人员,下同)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并且持有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资格,在气瓶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检查人员;(5)每个充装地址配备检查人员每个班次至少1人,并且取得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资格”。2024年4月29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存在的违法事实。
偏关县大众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违反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D2.2第(4)、(5)项的规范要求,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偏关县大众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10000 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