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银行两项违规 收监管警示函 年内还有多起罚款处罚)
来自中国证件号重庆监管局14日的政务信息显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因两项违规,收到重庆监管局的警示函:
根据内容显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的两项违规如下:
一、基金产品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过程中,你行未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未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你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刊载了基金经理特定产品过往业绩,未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夸大宣传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年内招商银行还有多次罚款处罚:
1、2024年9月1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20万元。
2、2024年8月26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610.24元。
3、2024年8月22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因“互联网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罚款30万元。
4、2024年7月1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1.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2.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罚款80万元。
5、2024年7月2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因“人为调整企业销售额导致小微企业划型不准,小微企业贷款统计错误;贷后管理不到位,房地产开发贷款回流借款人或其关联企业;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保理业务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保理融资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偿还民间借贷;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或其关联企业;监管数据统计报送不准确”罚款240万元。
6、2024年7月2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因“虚构财务顾问费材料并浮利分费,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用途不合规,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不合规的融资租赁项目办理保理融资,未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国内信用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290万元。
7、2024年6月2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一、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二、信息披露不规范”罚款350万元。
8、2024年6月2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因“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罚款30万元。
9、2024年5月1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代理销售保险承诺收益等欺骗投保人;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罚款14万元。
10、2024年4月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贷款被挪用形成大额不良;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办理“假首付”个人按揭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置换贷款被挪用;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市场;贴现资金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浮利分费”罚款490万元。
11、2024年4月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因“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罚款195万元。
12、2024年1月23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用作保证金存款”罚款25万元。
13、2024年1月15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罚款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招商银行于1987年成立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蛇口,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37年来,招商银行已成为沪港两地上市,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消费金融、理财子公司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截至2023年末,在中国境内设有143家分行(包含自贸区分行等)和1781家支行,覆盖130多个城市,境外拥有6家分行和2家代表处,集团员工总数逾11万人。2023年,招商银行在《财富》世界500强中位列第179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荣获《欧洲货币》“中国最佳银行”奖并创造该奖项首次“五连冠”。
截止9月13日公司股价报收30.60元,上涨1.22%,市值7711亿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夕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