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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旺扎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 4000 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9-19 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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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藏旺扎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 4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西藏旺扎商贸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增值税、企业所得、个税未申报),该企业为非正常户且长期存在未申报记录不进行补报,未解除非正常户、多次通知仍未进行申报、情节严重。被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增值税、企业所得、个税未申报)该企业为、非正常户且长期存在未申报记录不进行补报,未解除非正常户、多次通知仍未进行申报、情节严重。符合《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里基准》相关规定。

西藏旺扎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违规行为。处罚:4000 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拉税东分罚202430
行政相对人名称:西藏旺扎商贸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8
处罚内容:处罚: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4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0年7月至2024年8月增值税、企业所得、个税未申报)该企业为、非正常户且长期存在未申报记录不进行补报,未解除非正常户、多次通知仍未进行申报、情节严重。符合《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里基准》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100724906692K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100724906692K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9-19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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